close
LV超3A名牌購物網

看了您所問的問題,有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您沒有證據證明您是派下。

1.土地登記僅有管理者,派下員是依循派下員名冊,從36年總登記後,貴公業並沒有依循『祭祀公業清理要點』向民政機關申請備查,又於100年底重寫沿革及派下員名冊等送公所,您所謂的『重寫』是否以前曾有備查,如果您或您長輩親屬有列入舊的派下員名冊內,那這就是你們有利的證據了,可以訴請法院確認派下員存在,並否認其管理資格(管理權不存在之訴)。

2.如果您有參與祭祀、祭祖的活動,照片也可以是證明的依據。

3.其欲處份土地上有不同房親戚住了一甲子以上,且尚有未登記建物兩棟(日據時代即有)住有子孫十來人:住在該土地上的人是否有付租金給祭祀公業?是租賃還是佔有關係?結局會有所不同。

4.至於送公所備查文件如沿革等是否尚有違造之嫌,又公所是否有瀆職之嫌?那你們就要想辦法取得舊有資料,或公所涉貪、瀆職、舞弊的證據,不然您的立場是很難站的住腳的,若是貿然採取刑事的法律訴訟,是有可能反而會吃上誣告的官司。

以上為個人淺見,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祝福您!!

參考資料 自己經驗 LV超3A名牌購物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方志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