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是這樣發生的
A車 (肇事者) ←
雙黃線=================雙黃線
C車 (傷者) B車 →
A車在雙黃線違規突然切對向車道與B車發生擦撞
A車 (肇事者) ←
↓
雙黃線========↓========雙黃線
↓
C車 (傷者) B車 →
但B驚險並且巧妙的擦過了沒甚麼大礙,A則翻車
而後面的C因突然的事故不及反應,同時下班潮車流量大左閃右閃都無法也擂掉了
(B車與C車距離約3台機車距離)
Q1:這樣哪一方才是真正犯下錯誤的人?
A車雙黃線迴轉應為肇事原因!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1項2款規定: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2、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建議於事故一個月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B沒有大礙無向A索賠,C修車與醫藥費向A索賠1萬2
A同意賠償,C便把車先拿去修理
但A事後說要等保險公司處理需等上幾個月,
Q2:是不是C只能乾等他們保險公司的賠款下來而沒有更快處理的辦法?
可直接至調解委員會調解並請對方通知該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務必到場,只要談妥金額並簽立和解書那就無須乾等!
Q3:期間C無法工作的損失該怎麼辦?
一樣依肇事責任比例向對方求償,但需醫師出具診斷書並註明須休養多久!
一開始肇事者態度良好,一樣也是學生在外打工辛苦所以不打算求償太多
車子損壞但自己能接受的地方也就算了,不打算更換增加肇事者的負擔
但之後他父母打電話來東扯西扯,
就是想拖延賠償的問題,被煩到不行 ...
想用強硬一點的方式了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你在依你自身的損害書寫一張求償明細!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8780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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