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騎單車撞上臨停於機慢車道上的自小客車,請問雙方責任各約幾成?謝謝!!
若依你陳述的事發經過而言,你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對方違規停車有肇事次因。
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環境狀況如下:
時間:14:50 陰天
道路:台11線12.5公里處往南,南北各1快車道及1機慢車道(中間無分隔島)
自小客駕駛:
1.無照,臨停於機慢車道 。
2.人離開車子在前方小解,未打任何警示燈。
3.出事後,扶我至路旁,未報警即逃離現場(車號已被我記下來並同時報警)。
刑法第185-4肇事逃逸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3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小弟:
1. 騎公路車握下把,車禍發生前未注視前方,故直接往自小客後方撞下去,致客車後檔玻璃全碎。
2.傷勢:顏面及左胸多處撕裂傷,全身麻醉傷口縫合33針(整形醫師動刀)。
3.公路車低階前輪些許偏擺。
建議待傷勢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和解之前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LV超3A名牌購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