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4/14外出遊玩的時候出車禍
導致左手大拇指掌骨骨折和擦傷
傷者可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
原因是因為對方違規迴轉
建議於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機車修理費估價單是七千五
因為這次車禍讓我原本4/18的入伍延遲到了明年
原本預定明年就退伍了 現在被這麼一撞害我後年才能退伍
在工廠上因為是屬於勞力工作
所以我工作也要停擺很久
加上老闆有多請了一個勞工代替我的工作
另外我的骨折大約1 2個月才會好
警方幫我保留訴訟權一個月
沒這回事!
過失傷害的提告期為事故後六個月內,而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為事故後2年內!
請問在這個月已內就要和解嘛?
不需要~建議你等傷勢復原的比較好��來談,但記得別超過過失傷害的時效,若是無和解共識一定要先提告!
如果骨折還沒好呢
如上說明!
請問我最多可以要求對方理賠多少?
我有在工作 有薪資證明 年收入三十萬左右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你在依你自身的損害書寫一張求償明細!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