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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號,我與對方皆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在台北市某一十字路口發生碰撞。

路口為閃黃燈號誌(己方與對向車道皆為一線道),道路限速40公里 ,我為直行車,他為左轉車,雙方皆無什麼交通違規。

以上下左右分十字路口方向,我從上方路口要直行進下方路口,對方從下方路口要左轉進左方路口, 車禍發生起因為有一遊覽車從左方路口出來要左轉進上方路口,我們雙方因此被擋住視線,而發生碰撞。

 

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原因,而我方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次因則視筆錄敘述而定!

建議於事故一個月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我車撞上他右方車身(中間偏前面一點點) ,有請警察來處理,作筆錄時我時速為30公里 。

對方有保任意險,而我車對車碰撞險剛好過期兩三個月而我不知道。

我修車費用約19,對方修車費用約為4千,人損傷都還好,故先不論。

肇責報告還沒出來,但我不想等,故約對方與保險於明日下午要先談和解,我想問大大們幾個問題。

1.
我車之修車費用,對方保險應該是會賠(不知道會不會全賠),明天我也會堅持對方保險要全賠,如果希望如此,該怎麼準備應對比較好呢?

 

若是對方保險認定我方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責任是不會全賠的,除非等研判表出來後我方無肇事因素才有可能獲得全額賠償!

2.
對方之修車費用,因我無保險,故只能自己處理,但對方好像有要我賠的意思,但我覺得我一毛錢都不想理賠,至多也不賠超過對方修車費用之一半,我該怎麼準備應對比較好呢?

 

如上說明~除非我方無肇事因素!

3.
倘若和解失敗,要等肇責報告出來,我可能會負擔的比例有多大?朋友跟我說我約30%,對方約70%   
 

實務上肇事主因佔7成的肇事責任而肇事次因佔3成的肇事責任!


4.
明天談和解,我有什麼應該注意,還有該怎麼準備,應對比較好呢?
 

因現階段無明確資料佐証對方是否全責,所以去了也一定是無和解的共識,而保險公司又並非是慈善機構覺不可能認為你無肇事因素,除非我方能接受3成的肇事責任情況下才有可能有和解的共識!

  • 2012-05-15 12:14:06 補充

補充幾點:

1.
當時我快至十字路口時,我有減速檢查右方是否有來車,之後再起步而馬上撞上。

這句話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未注意車前狀況!


2.
我車為雙碟煞,故我有將剎車鎖死,但仍撞上,現場留有1~ 2公尺之剎車痕(我剛換輪胎)

 

      換算時數大約20公里並未超速!

 

若有任何車禍車禍理賠後續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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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志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