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師回覆您~
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4月中旬的晚上我丈母娘開車左轉車頭已經進巷子後突然被一婦人騎乘機車由車右後方車尾(約右後輪偏保險桿)擦撞!隨後報警由警方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婦人疑似沒注意前方加上車速疑似過快導致煞車不及重心不穩而摔傷!(只有手腳輕微擦傷)當晚警方說法表示該婦人機車屬於主幹道而我丈母娘未禮讓主幹道車輛結案交由調解委員會處理!
我想請問的事是我丈母娘的車已經三分之二轉進巷子理了而且監視器畫面看得很清楚是該機車速度過快煞車不及導致自己重心不穩摔車!(因為真的只有輕碰到右後輪跟保險桿而已)這樣還有未禮讓主幹道車輛的責任嗎?
依你所述,我方可能因轉彎車未讓執行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對方可能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應為肇事次因。
建議你事故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因素,先釐清責任。
另外現在該婦人提出要求說我們必須賠償她3個月的房租(一個月20000)還有醫藥費(但她說她看的是中醫所以沒收據)還要求精神慰藉費(她一直不說個數字)!!!
賠償的內容不是以[喊價]的方式來談,將來在調解或訴訟時,也會要求對方提出[求償資料],方能合理的計算出我方應補償的範圍為何。
肇事比例依雙方協議為主,坊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主次因以七三論供你參考。
這個月月初調解委員會通知我們將與該婦人調解但我們到調解委員會等候該婦人卻沒出現,調解委員會人員告訴我們他們會有紀錄的所以我們可以回去了....過了一個禮拜後這位婦人打電話來說我們沒誠意和解;我們告訴她我們有去調委會但沒等到她啊!!!而且是調委會的人告知我們可以離開我們才離開的...
想請教各位這件事該怎麼處理???
建議你再安排一次調解,若是對方又沒來,調解委員會都會有紀錄,就算網後走向訴訟,我方也可告知檢察官我方是有誠意要向對方和解,但對方始終不出面處理。
為確保相關權益,倘若我方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即可委託理賠人員協助處理,由專業人士處理,我方在適時的切入了解即可。
若無,就必須自行面對了。
祝你���續能夠順利,若遇到問題時,再來研討如何解決,加油~
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
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
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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