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師回覆您~
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我騎摩托車直行.速度有點快.在雙向車道
突然右邊巷子衝出一台休旅車.出來要左轉
那個路口是T字路口.路口中間是黃色網狀線
他車子開到路中間就停下來.等右邊的車子.車頭在雙向車道中間等於他已經占滿我要直行的車道
我沒得閃.所以按煞車.車子就一直往前煞車痕大概又六七公尺長.
然後很用力的給他撞下去.撞到駕駛座的那片門凹下去
我人也飛到我摩托車前面.左膝蓋擦傷
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醫療費用理賠。
強制險 [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
(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若自身有保其他保險,可請跟櫃台多要幾份副本,以後續要申請自身保險不需再跑一趟。
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許多人因傷到骨頭,會去中醫診所就醫,則交通費是無法申請的,可到有健保的中醫診所看診,即可申請。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
有人幫忙報警.警察一來他們就他說我騎很快
然後警察說是我的錯.我都沒說話
然後警察就在照相.在地上輪子的地方噴漆
然後雙方都到警察局做酒測.都0
現在就等保險公司看責任歸屬
我想問他這樣責任歸屬各占多少百分比
警察連畫當時的車禍圖也沒畫
然後就寫了一份簡單的發生經過讓雙方簽名
就這樣
他出來的地方那個路口有支監視器.鏡頭就往巷子裡面照
依你所述,對方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我方可能因超速應為肇事次因。
建議你事故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因素,先釐清責任。
等肇事責任釐清後,致電給承辦員警安排調解,雙方上調解委員會談,由委員從中協助雙方盡可能達成和解。
建議你在等待調解時,可列一張求償明細,好讓對方一目了然我方求償項目及金額。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8780/月,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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