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師回覆您~
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在騎機車經過十字路口時,原本和我平行行駛的小客車突然沒有打方向燈就右轉了,害我一時來不及剎車就撞上去了,
依你所述,對方可能因轉彎疏忽應為肇事主因,我方可能因未保持安全距離應為肇事次因。
建議你事故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因素,先釐清責任。
小客車駕駛下車就跟我說什麼後車撞前車,是後車要賠(現在還有這種東西嗎?而且再說誰和他是前後車,我最後的印象是我騎在他右側後車門的地方)
好笑的是我很冷靜的跟他說「那你為什麼右轉沒有打方向燈?」回的話更好笑了「我有打只是你沒看到」…以上
想請問一下,錯應該是在小客車吧,如果走協調會贏面會是在誰身上呢?
肇事責任如上。
我方有受傷嗎?若是有受傷,就可向對方求償精神慰撫金。且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醫療費用理賠,上限20萬元。
強制險 [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
(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若自身有保其他保險,可請跟櫃台多要幾份副本,以後續要申請自身保險不需再跑一趟。
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許多人因傷到骨頭,會去中醫診所就醫,則交通費是無法申請的,可到有健保的中醫診所看診,即可申請。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
除了強制險的理賠外,還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
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8780/月,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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