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LV超3A名牌購物網
我爸6月4號發生車禍(2人都騎摩托車),我爸是直走,那個人是從旁邊另一條路出來,這樣是誰錯?
建議於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然後現在對方是說要領強制險,對方腳骨折,已經開刀了,請問那個強制險大概會賠多少?
須端看對方損害為何!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如果和解了,再來對方發生什麼問題應該不會再需要我們負責吧?
因雙方目前肇事責任尚未明確而對方又受有傷害,建議你能盡快和解對我方才是上策!
若是雙方達成和解共識而簽訂和解書那當然我方無需在負後續責任!
若有任何車禍或車禍理賠後續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愛美仕名牌購物網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