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機車撞飛了,但第1時間對方就移動我機車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3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我全身都是傷,對方無傷!
傷者可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警察作筆錄時說,他有看我的機車並沒有什麼擦撞的痕跡,只能算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車禍當時是我時速約30,騎在機車道靠右邊,對方從左邊追撞上來。
若為追撞事故,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未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
我有稍微撞到頭,所以不記得到底是撞到後面還是碰到我車身導致我飛出去〉。我想問這樣要怎樣認定肇事責任呢?
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因為我左邊鎖骨骨折,左手不能動,還有腳趾撕裂傷,行走不便!不能上班~如果可以理賠應該怎樣算呢?
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LV超3A名牌購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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