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回覆您~
今年3月底的時候我發生了一起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上寫"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在5月底經高雄楠梓區調解委員會���解後,雙方同意為55分帳。
事情大概對方從加工區出來然後停在路中間,沒看到直接想穿越到對面,而我反應不及偏撞上他。其實他沒什麼事,而且他也跟警察撒謊說他停在待轉區事我故意撞他。(這些就算了
因為我有載我朋友,調解委員會說肇事責任是我們雙方的司機。後座是無辜的,所以我也要賠償。我朋友要求雙方各1萬1千5百元的賠償(不含強制險)因為他腳趾有三跟骨折,他又是羽球隊隊長。而我是鎖骨骨折,但沒很嚴重。
我方醫療可申請對方強制險理賠。
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
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我想請問:聽說我這樣學生保險可以賠,大概會賠多少呢?我朋友會賠多少呢?
請直接到衛生保健組去申請,申請時需備以下資料:
1.理賠申請書 2.醫療診斷書 3.醫療費用收據 4. 存摺封面影本 5.學生證影本
調解委員會部分說我也可以請強制險賠我朋友的部分,因為他醫藥費有住院大概四五千塊,該如何申請呢?
你先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說要辦出險,請你的朋友備齊以下資料去申請:
1.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
2.醫院相關收據正本(副本亦可,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
3.身分證正反面
4.印章
5.銀行帳戶影本
6.門診來回計程車收據
7.和解書影本(註明和解金有無含強制險)
8.當事人事故登記聯單
那我要賠的那11500也可以向強制險單位申請嗎?
不行,因強制險只賠醫療部份。
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免費諮詢。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的小叮嚀: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尤其是社會新鮮人)
車禍當下無保險怎麼辦?後續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不論駕駛汽車或是機車,在馬路上東西南北奔跑,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政府強制規定『強制險』保險外,另外一定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有此保險,發生車禍時,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額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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